索引号 | zfbmsfj/2021-0023 | 公开日期: | 2021-07-23 11:54 |
来源 | 石泉县司法局 | ||
内容概述 |
1.老旧小区是指县城区范围内2000年(含)以前具有合法产权、公共配套设施落后、无有效管理、无业委会的“三无小区”优先改造。
2.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2000年底后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但年限不得超过2005年底,并且2005年底以前的小区只占改造小区总量的15%。
二、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
1.改观小区面貌。包括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整治楼道、整治小区环境、规范沿街立面、围墙门修复和改造等。
2.改善房屋功能。包括建筑节能改造、屋面修缮、楼道及外墙修缮、楼道走廊照明改造、加装电梯及设置门禁等。
3.改造基础设施。包括小区内道路及无障碍设施、停车设施;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各类管线设施;消防、照明、安防与环卫、配套管理用房等设施提升改造。
4.改优居住环境。包括改造或配套建设便利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小区绿化美化;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健身器材、休闲座椅等设施。
三、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单位投资、居民出资、社会资金等五个方面。
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对于改造意愿较强、条件较为成熟的老旧小区且本楼业主同意后,可向社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申请加装电梯。主要资金以自筹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贴。
五、政策依据
国办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陕建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印发石泉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六、我县如何实施
主体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社区),负责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前期调查、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改造过程中的联合执法等工作;负责做好小区居民群众思想工作,协调处理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技术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拆除老旧小区内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计划及项目内容清单评审工作;具体做好中省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协助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等。
七、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如何进行后续管理
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可引导成立小区业委会,推选楼长进行自治或引入物业企业;对有业主委员会或已经实施自治的小区,引导其优化服务。
八、可借鉴改造经验
延安市:遵循“党建引领”一条主线,创新搭建地方、企业、物业、居民四方联动平台,成立“社区党总支+小区党支部+楼道党小组”的组织链条,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指导业委会选聘引进优秀物业企业。
宁波市:“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成立业主自治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分为4组,设置了政策宣传、议事协调、质量监督和进度联络四个岗位,由各位党员根据自己的特长来认领岗位。政策和方案每一户都通知到位。
九、业主应该履行的职责
业主应积极配合入户调查、违建拆除、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业主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相关意见建议的可向小区所属社区进行反馈或直接拨打县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电话进行意见反馈和业务问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