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医保经办中心对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现对拟纳入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公示如下:
序号
名称
地址
法人
1
石泉县宁康精神康复医院
城关镇杨柳社区连心桥头
彭祥磊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7月16日至7月2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0915-6312962。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