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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活动

时间:2021-07-15 10:18作者:孟少猛 陈汝威源自:县委宣传部

7月上旬,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隆菊、陈全军,县政府副县长徐家彦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成两个小组分别深入中小学、村组、社区和相关部门,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镇村、各部门、各单位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情况,深入分析法律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意见,依法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座谈会上,各有关部门对宣传贯彻实施两部法律情况作了汇报,检查组成员和人大代表就两部法律贯彻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基本掌握了两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我县未成年人工作的现状。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这两部法律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和困难,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认真研究,迅速解决。

会议强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要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力度。一要扎实搞好两部法律的宣传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让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入户。二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及早明确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和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借鉴“三留守”关爱服务联动经验,细化各部门职责和指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督导,提升整体工作合力。三要加大监管力度,净化社会环境。要把未成人合法权益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加强校园内外的治安维护和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促进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强化未成年人特殊群体保护,对留守、困境和残疾未成年人群体按不同类型分类分级管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