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wlgdj/2021-0085 公开日期: 2021-07-12 22:25
来源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内容概述 经过宣传动员、推荐提名、相关部门鉴定、组织审核等程序,共评选出后柳镇等20个集体为全域旅游发展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胡德辉等50人为全域旅游发展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0年,在各镇、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成功创建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根据安康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知》(安评组办函〔2021〕3号)和《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实施方案》(石字〔2021〕34号)文件要求,为鼓励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县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了“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经过宣传动员、推荐提名、相关部门鉴定、组织审核等程序,共评选出后柳镇等20个集体为全域旅游发展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胡德辉等50人为全域旅游发展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8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旅游股)反映。反映形式可为电话、信函等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15—6326193

邮  箱:178792882@qq.com 

通信地址:石泉县政务中心6楼613室

附: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先进集体(20个)

镇(5个):后柳镇、饶峰镇、城关镇、池河镇、云雾山镇;

部门(11个):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

企业(4个):石泉县城乡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巴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坝作坊小镇)、石泉三宜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饶峰驿站)、陕西大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先进个人(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