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建设的公示 | ||
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1-0119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7-13 15:57 |
内容概述 | 根据县发改局《关于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发〔2021〕76号)、《关于池河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发〔2021〕96号)和《建设用地批准书》(0002118)我局已受理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 |
根据县发改局《关于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发〔2021〕76号)、《关于池河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发〔2021〕96号)和《建设用地批准书》(0002118)我局已受理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标准化厂房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及建筑层数详见附图。为切实保护项目建设相邻群众的利益,特予以公示。请相邻单位、居住户在公示期七日内,如有异议请到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是书面文字材料,请注明真实单位或姓名、联系电话。如七日内无反映情况,我局将按《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6315055 6315068 6310323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