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1-0116 公开日期: 2021-07-07 10:23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昌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昌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李昌菊因保管不善,将城关镇字第20161号房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昌菊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