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办发〔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17 15:48
内容概述 为促进特殊学生健康成长,持续优化中小学教育教学环境,现就加强中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促进特殊学生健康成长,持续优化中小学教育教学环境,现就加强中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引导特殊学生行为习惯、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强化家庭教育为重点,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科学系统的特殊学生预防、管控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凝聚学校、家庭、社会合力,实现特殊学生逐年递减目标,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学生。

二、工作重点

(一)精准摸底,动态更新,建立特殊学生信息档案。县民政、教育、公安及各镇要建立健全特殊学生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民政部门留守学生管护、教育部门中小学学籍管理、公安部门户籍管理有关信息精准衔接,准确掌握本辖区特殊学生数量规模、分布区域、家庭组成、监护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特殊学生信息库,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切实提高特殊学生管护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二)预防为先,提前干预,净化特殊学生成长环境。县教体科技局要在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的基础上,持续加强教育引导,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深入研判特殊学生成因,提前预防,源头治理,抓早抓小。公安、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警校共建机制和民警包校制度,法治副校长要定期进行法治教育,严厉打击非主流价值观和社会流毒对学校环境的渗透,肃清不良社会因素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联合司法、民政部门开展特殊学生群体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建立完善特殊学生群体帮扶制度,精准关爱特殊学生,定期开展学生心理疏导、监护人职责意识培训活动,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逐步减少特殊学生存量。

(三)转化为主,共同施策,促进特殊学生身心健康。落实“一生一策一专班”。由县政法委和教体科技局牵头,建立转化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县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市场监管、文化、卫健、妇联、团委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及转化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特殊学生管护工作研判会,及时研究特殊学生突出问题,维护学生人身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由属地镇政府、公安、学校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教育管护专班,根据特殊学生的成因不同,在加强联络沟通、宣传教育引导、稳控学生思想等方面采取措施,分类施策。落实“代理家长帮扶制”。对特殊学生实行“一帮一”帮扶,县教体科技局要指导学校安排责任心强、方法得当的教师对特殊学生进行定向帮扶;各镇要组织动员责任心强的干部对辖区内特殊学生开展帮扶工作,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女生要安排“代理妈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转化引导。代理家长要认真研判特殊儿童的成因,并根据成因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扶转化工作,要注重方法,从真心关爱的角度出发,不得将特殊学生标签化。

(四)跟踪为要,常态管护,巩固特殊学生转化成果。在落实特殊学生转化工作基础上,持续对特殊学生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思想动态等进行综合评估,分类实施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常态化开展监护指导、心理疏导、健康检查、行为矫治、法律援助等服务,坚决避免特殊学生出现反弹现象,不断巩固特殊学生转化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石泉县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按照“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全面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特殊学生转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升保障能力。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特殊学生转化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县财政局要强化财政保障力度。县教体科技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争取,进一步推动社区之家、农村幸福院、妇女儿童之家、学校成长中心、警务室等活动场所的建设和设施设备的更新完善,为特殊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快乐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三)落实激励问责。将特殊学生转化工作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平安建设和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严肃通报批评,因工作不严不实、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6日

公文PDF原件:石政办发〔2021〕18号

领导解读:http://www.shiquan.gov.cn/Content-2297709.html

政策图解:http://www.shiquan.gov.cn/Content-2274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