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姜兴发)

时间:2021-06-28 16:02作者:万韵倩源自: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姜兴发因保管不善,将石集用(2014)第06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兴发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