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wjj/2021-0083 | 公开日期: | 2021-06-28 09:09 |
来源 | 石泉县卫生监督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石泉县陕福胜石材加工有限公司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1 |
石卫职罚【2021】3号 |
石泉县陕福胜石材加工有限公司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案。 |
叶xx |
2021年4月29日,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石泉县喜河镇新喜村二组石泉县陕福胜石材加工有限公司有4名打磨工人未佩戴防尘口罩和耳塞正在从事打磨工作,该企业未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未制定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 1、警告 ; 2、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15日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