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日期: | 2021-06-03 08:23 |
来源 | 石泉县招商服务中心 | ||
内容概述 |
各镇、各部门: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关于促进招商项目落地实行流程化管理服务的通知》(石办发〔2019〕3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电子化审批速度,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市场主体服务中心实行企业登记全流程领办、帮办、代办,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服务中心办事流程通知如下:
一、代办项目报送
各镇、各部门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项目框架协议后,填写《招商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连同框架协议及时上报给县招商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小康 电话:6321317 13772233555 QQ:307226232。
二、代办项目移交
县招商服务中心在进行项目登记备案、签约指导、合同文本审核以及项目认定等工作后,核对需代办事项,将企业相关资料收集后移交给市场主体服务中心。联系人:刘媛媛 电话:6321815 QQ:346817544。
三、项目代办过程
市场主体服务中心在受理企业代办项目后,由代办员(联系人:罗小梅 电话:6322281)主动联系项目企业,通过现场帮办领办,远程代办、远程协助办理等方式,规范进行全程领办、帮办、代办相关审批手续,实行“一条龙”优质服务,全程记录各审批服务单位的办理情况和完成时间,并在代办企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限,督促各审批服务单位及时办结申请办理的事项。
四、项目代办结果反馈
代办事项结束后,企业可选择自行到政务大厅领取所办证照、批复等材料或选择使用“陕西政务专递”免费邮寄服务。市场主体服务中心在事项办结2日内,将招商引资项目办理结果分别反馈给县招商服务中心和项目责任单位,并对未办结及延时办结的事项作出说明。
各镇、各部门在本通知印发后,及时将本单位招商引资需代办的项目情况上报县招商服务中心。
石泉县招商服务中心 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