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县财政局牢牢把握县属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聚焦短板弱项,三措并举切实加强国企党的建设,确保决策部署在国企业贯彻执行,奠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础。
一是坚持专项督导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县属国企党的建设。下发《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组成督察组,对国企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党的政治建设、党内民主与监督等进行重点督查;印发《局党员科级领导党建联系点通知》,明确局党员科级领导人人包联国企,定期到企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强化精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整改到位,着力规范提升国企党的建设质量。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引领相结合,推进国企党建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紧盯国企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目标,围绕“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运行机制、活动阵地建设”等重点,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并按照建强基础、强化功能、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思路,稳步加强国企党的建设。
三是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助推县属国企高质量发展。夯实国企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的建设写入公司章程,完善建立公司前置讨论事项清单,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组织生活会;深化“强根铸魂国企兴”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把召开党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定的前置程序,切实履行党组织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职责;扎实开展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的“双培养一输送”活动,努力把党的领导融入国企治理的各个环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