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wjj/2021-0075 | 公开日期: | 2021-06-22 10:08 |
来源 | 石泉县卫生监督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1 |
石卫医罚【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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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消毒隔离登记本未按要求登记,医疗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案 |
邓XX |
2021年5月25日,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在疫情专项检查中发现: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登记本登记时间截止2021年5月18日,治疗室消毒登记本登记时间截止2021年5月20日,未按要求登记。 |
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15日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