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nyncj/2021-0045 | 公开日期: | 2021-06-21 14:40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汲取近期省内及全国有关安全事故经验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涉农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当前正是农忙时节,也是农业事故易发、多发期,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风险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督促涉农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
从即日起,结合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涉农危化品、渔业、农机、农业生产、内部安全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开展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一)全面深入开展涉农危险化学品排查。立即开展涉农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排查农药经营使用企业农药存放安全管理情况,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可溯源管理情况;二是排查各类实验室、检测室存储危险化学品、危险制剂的安全措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围绕农业企业、饲料加工企业、农业园区等经营主体,抓住废气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管控等重点环节加强安全防护。(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农技站、畜牧中心、渔业站、蚕种场;配合单位:农牧业发展股、特色产业股)
(二)全面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排查。要围绕涉渔危险化学品(液氨)安全、大水面渔业生产安全等开展拉网式深入排查、治理,消除渔业生产安全隐患;要结合长江十年禁捕工作,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三无”船只违规从事渔业生产、非法捕捞、非法载客载货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渔业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渔业生产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渔业生产场点防灾减灾部署落实情况,渔业安全设备设施、鱼塘进排水沟渠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防灾抗灾减灾物资落实筹备情况,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责任单位:渔业站、执法大队;配合单位:法制股、特色产业股)
(三)全面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排查。要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抓好“三夏”农业机械的作业安全,整治农机安全事故隐患。要主动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机械上路情况的监管,严防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的农用车辆上路行驶,特别要加强对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治理。(责任单位:特色产业股、法制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农技站)
(四)全面深入开展农业生产安全排查。要持续做好非洲猪瘟、草地贪叶蛾、稻水象甲、茶网蝽等动植物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经营主体和农户科学防控、安全用药;要对全县大中型沼气和农村户用沼气进行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限时整改;要持续加强农业项目建设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大对设施农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对温棚周边乱堆乱放、消防通道不畅、高处作业及用电等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讲培训和隐患排查;要指导种植户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认真做好大风、降雨、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配合单位:机关相关股室)
(五)全面深入开展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局属各单位要针对老旧家属院、住宅区、办公区,重点检查用电线路、燃气、用水管道、消防用品等设施设备,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地等重点场所,严防单位内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完成疫苗接种工作。(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政办股;配合单位:机关相关股室)
三、严明纪律,加强应急值守
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值班工作要求,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特别是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亲自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等,并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到位,做到排查、整治、复检、销号各环节闭环管理。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