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czj/2021-0070 | 公开日期: | 2021-02-01 11:34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林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通知》(安财建〔2021〕10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60.64万元(资金分配及功能科目详见附表)。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安林字〔2021〕2号)文件,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执行监控,确保顺利实现绩效目标。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要积极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规范管理,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要加大资金公告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该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严禁转移、挪用、截留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归集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规范会计档案管理,随时接受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分配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天然林保护补助 |
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
生态护林员补助 |
|
完善政策补助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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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 |
2110602退耕现金 |
2110501森林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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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
1060.64 |
12.64 |
25 |
900 |
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