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石泉县后柳镇新元建筑石料矿无林地手续、损毁植被问题。
二、整改目标:停产,复绿,依法办理林地手续。
三、整改措施:完成植被复绿,办理林地手续。
四、整改时限:2018年9月
五、完成情况:一是2018年6月,县农林科技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该企业采石机械设备进行了封存,责令停工停产;二是栽植塔柏106株、侧柏1010株、刺槐8000株、播撒草籽100斤,全面完成采矿损毁区域植被复绿工作;三是2018年9月该企业办理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安林函字〔2018〕153号),后又取得了陕西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陕林资许准〔2020〕37号)。
石泉县林业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