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设立石泉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的建议(第73号) | ||
索引号 | xzfgzbmxjtkjj/2021-0446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6-15 10:05 |
内容概述 | 关于设立石泉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的建议 |
案由:关于设立石泉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的建议
提案人:陈祯 许见 李超旗 戴尚勇 谭宗芹 王艳 袁国辉 马亿东
主办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提案内容:
引进人才的同时,更要稳固现有人才。以教育行业为例,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西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出台了《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从2011年起,陕西省启动、实施了中小学、幼儿园“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三级”即省、市、县,“三类”即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截止2019年底,全省已评选命名中小学教学名师267人、学科带头人及培养对象1207人、教学能手6827人,这些骨干教师在推进校本研修、提升教师核心素养、促进课程改革和均衡发展、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截止2020年6月,我县有特级教师1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名,省级教学能手15名,市级教学名师及培养对象2名,市级学科带头人8名,市级教学能手38名,县级教学能手337名。这和兄弟县市存在着明显差距。而且目前这些骨干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同时还要承担教研、公开课引领等工作,且工资水平与同职称非骨干教师相同,并且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由于面临班额更大,负担更重,还未有乡镇津贴,在私立学校福利水平日渐增高的吸引下,不少骨干教师有了另谋工作的念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给骨干教师以与其本身付出相对公平的待遇,以激发骨干教师工作积极性,稳定骨干教师队伍,强健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教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下文对获得“三级三类”骨干教师津贴都有具体规定,“对在乡村教师岗位工作的(省级教学能手)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对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具体见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2021】43号、【2019】32号、陕教师办【2018】3号、陕教【2017】16号等)。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在省上文件的基础上发文规定“对在乡村教师岗位工作的省、市级教学能手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对在城区学校工作的省、市级教学能手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元、12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但由于津贴发放执行时是从学校全体教师的津贴中提取发放,相当于从全体教师的钱袋中拿钱奖励教学能手,一个学校教学能手越多,教师们均摊的绩效部分就越多,这样不利于营造积极上进的教师专业成长的氛围,不利于鼓励优秀教师的成长、稳定和激励。
对此现状,石泉县也想了一些办法激励骨干教师,比如石泉县委、县政府在2017年6月27日就印发了《石泉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励实施办法》,(具体可见石办发【2017】40号、石发【2016】2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物质奖励(市级5000元,省级1万元,国家级3万元)、享受上一级职称工资待遇、优先晋升与聘任等奖励,但自从2017年落实奖励过后,2018年的已经填过人才奖励申报表的骨干教师至今未落实待遇。2019年、2020年仍如此。
对策建议:
1.设立石泉县“三级三类”骨干教师津贴,执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专门奖励师德高尚,成绩优异,专业过硬的优秀骨干教师。(汉滨区、白河县、紫阳县、镇坪县已在执行,具体可参照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2019】32号、陕教师办【2018】3号、陕教【2017】16号)
2.落实2018年、2019年符合条件的已经填过人才奖励申报表的骨干教师的奖励。(具体可见石办发【2017】40号、石发【2016】21号、石泉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1月1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教体系统2018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奖励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3.其他行业人才激励办法参照教育行业,将奖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让“马儿跑”的同时,让“马儿吃好”,这样的结果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