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场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公共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育场门口禁止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等商贸行为;
二、体育场门口禁止跳广场舞、打球等健身娱乐活动;
三、体育场门口禁止溜车打闹、追逐嬉戏、打架斗殴;
四、体育场门口禁止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瓶等杂物。
五、 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凡有违反以上通告事项者,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并由相关执法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