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0624 公开日期: 2021-06-08 15:10
来源 石泉县信访局
内容概述 妥善处置缠访闹访、加强乡村治理的建议

关于妥善处置缠访闹访、加强乡村治理的建议(第118号)

关于妥善处置缠访闹访、加强乡村治理的建议 

118号

领衔代表:赖真彩  

附议代表:方和秀  李怀群

   

信访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长期以来,信访工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一些缠访闹访等不和谐因素的出现,不仅加大了信访工作者的正常工作量,也使正常的信访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

信访工作中之所以出现缠访闹访案件,分析发现,一方面是现行信访制度不完善,现行的信访事件处置机制使得部门在解决信访事件时为了维护稳定,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上访人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另一方面对缠访闹访者依法处理的重视不够、力度不强。

建议:

一是完善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要建立起信访机构之间的管理协调机制,县联系和服务群众办公室要加强和信访部门的联系,健全完善“书记民情三本账”制度,科学分类处置信访问题。

二是完善健全信访复查终结制度。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对已经答复并办理完毕的信访事项建立办结台账,各级信访工作单位不再重复受理此类信访问题。

三是完善健全对缠访闹访者的依法处理机制。对信访终结后上访人继续煽动并闹事缠访者,如果经多次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且已采取过训诫、拘留等刑事处罚的,可由公安部门以寻讯滋事罪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制止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