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关于石泉县净之源餐具洗涤厂的违法建设问题
二、整改目标: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退还土地。
三、整改措施:责令当事人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五、完成情况:
2018年8月我局在巡查发现石泉县净之源餐具洗涤厂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下发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2019年10月,当事人拆除了洗涤厂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已将该宗地进行征收。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