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wxlyj/2021-0025 | 公开日期: | 2021-06-03 15:18 |
来源 | 石泉县林业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范围,经落实国家级公益林面积845338.85亩,实施公益林补偿18692户,每亩补偿标准14元,共计兑付补偿资金11834743.1元(为中央财政补偿资金)。现予以确认兑付并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 |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范围,经落实国家级公益林面积845338.85亩,实施公益林补偿18692户,每亩补偿标准14元,共计兑付补偿资金11834743.1元(为中央财政补偿资金)。现予以确认兑付并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
石泉县林业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