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fgj/2021-0094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6-01 08:24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同时废止。 |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9日
来源: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105/t20210518_1280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