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1-0085 | 公开日期: | 2021-05-19 10:50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
石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一、石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1、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产,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的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土地要素保障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2021年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的需要,编制石泉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2021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以供应引导需求,努力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土地资源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证。
国有土地供应遵循以下原则:
(1)城市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审批通过前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现规划管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有利于发挥土地资产效益,增加政府土地收益。
(3)未纳入供地计划的房地产开发用地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其他确需实施供地的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可以补充调整纳入供地计划。
(4)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以及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
3、计划指标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66.46公顷以内。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6.21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 98.4056公顷,住宅用地64.5028公顷(其中存量47.63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549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67.7897公顷。
4、政策导向
(1)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逐步扩大城镇扩容用地,严格控制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促进城镇经济发展。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供应公共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确保县城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控制土地容积率,停止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基地建设用地,扩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项目建设用地。
(4)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严格限制划拨供地和协议出让范围,协议出让土地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业用地、经营性项目用地全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供应土地。加大招标供应的力度,通过对项目建设效益综合评估,科学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凸显土地供应的社会效益。
二、石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石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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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石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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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供应面积合计: |
466.46 |
供应计划年度: |
2021 |
商服用地: |
16.212 |
工矿仓储用地: |
98.4056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19.5499 |
交通运输用地: |
267.7897 |
住宅用地: |
64.5028 |
特殊用地: |
0 |
石泉县2021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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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供地总量: |
64.5028 |
其中存量: |
47.6348 |
其中增量: |
16.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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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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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
公共租赁房 |
限价商品房 |
总量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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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总量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划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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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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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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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163 |
36.5163 |
100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