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1-0044 公开日期: 2021-05-13 15:45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汛“三到户”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三到户”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城区各单位:  

目前已进入汛期,切实做好防汛“三到户”(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工作是夯实防汛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今年全县安全度汛,现就开展防汛“三到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情况掌握到户。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集镇、水库(电站)、旅游景区、工矿企业、学校、在建涉河工程、塘坝、重点村庄院落和暴雨高发高值区等防汛重点部位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做好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县城区各单位要按照《石泉县城区2021年防洪应急预案》(石政发〔2021〕6号)包抓范围和区域,落实包抓领导和包抓干部,要以村组(社区)为单位,以户为单元,深入到包抓责任区内所有住户,面对面进行防汛工作对接,全面掌握各住户位置、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人口、住房结构、周边环境、交通状况、应急物资储备、自救能力等情况,逐户登记建卡、动态管理,逐户落实防、抢、撤工作预案。所有包抓干部在入户调查和日常防汛工作检查中,要积极主动地向包抓对象进行防汛法规、避险知识、预警信号识别、撤离注意事项、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保障等防汛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临危自救能力。

(二)信息预警到户。各镇及各责任单位要与包抓对象建立多种稳定可靠的通信联络方式,确保能及时将雨情、水情、预警命令传递到村(社区)、到组、到户。为应对极端情况,各镇及各包抓单位和村(社区)要落实2名信息传递联络人员,以便在其它信息传输手段失效的情况下,采用人工传递信息,并建立邻近村(社区)、组之间横向联络、协作互助机制。

(三)责任落实到户。各镇及城区各单位要在全面掌握包抓对象基本情况,认真做好防汛应急工作宣传的基础上,逐户签订《防汛抢险目标责任书》,落实住户与包抓单位、包抓责任人的责任。对鳏寡孤独、严重残疾、留守老人和儿童等缺乏撤离转移和自救能力的,各镇及包抓单位要落实一对一的提前转移包抓责任人和转移方案。临汛时期,各镇及各包抓单位务必按照防洪应急,及时赶赴包抓责任区全力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包抓单位、包抓干部必须在包抓对象全部安全转移后方可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各镇及各包抓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到户”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实现安全度汛目标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由各镇及包抓单位领导带队,所有包抓干部深入到包抓村(社区)、组开展“三到户”活动,保证“三到户”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各镇要将开展防汛“三到户”工作情况及入户调查登记表于5月28日前书面报送县防汛办。县城区各单位要按照《石泉县城区2021年防洪应急预案》(石政发〔2021〕6号文件)所明确的责任区域开展防汛“三到户”工作,将工作情况和入户调查登记表上报各责任片区牵头单位,由各责任片区牵头单位汇总后于6月11日前报送县防汛办备案。

石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