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jj/2021-0030 | 公开日期: | 2021-04-26 17:20 |
来源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公示 |
为确保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各村(社区)、镇人民政府初审,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复核,现将截止2021年4月底,符合公共租赁性保障条件的全县各乡镇73户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申请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举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轮候安排。
举报电话:0915-6328148(石泉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石泉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