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一组人行吊桥建设工程追加投资的函 | ||
索引号 | zfbmzjj/2021-0027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变更 |
公开责任部门 | 陈进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4-07 09:37 |
内容概述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一组人行吊桥建设工程追加投资的报告》(石交字〔2021〕51号)收悉。该项目经由我局《关于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一组人行吊桥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发〔2020〕341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县旅游领导小组对该项目提出的意见,为保障吊桥两岸来往群众出行安全,同时使人行吊桥经济效益发挥最大化,拟对吊桥两侧共163米新增青石条面砖步道、仿生态护栏及索塔顶台帽等工程,需追加项目投资20万元。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在原批复基础上追加投资20万元,追加后总投资由13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其他内容与原批复文件保持不变。 |
县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一组人行吊桥建设工程追加投资的报告》(石交字〔2021〕51号)收悉。该项目经由我局《关于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一组人行吊桥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发〔2020〕341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县旅游领导小组对该项目提出的意见,为保障吊桥两岸来往群众出行安全,同时使人行吊桥经济效益发挥最大化,拟对吊桥两侧共163米新增青石条面砖步道、仿生态护栏及索塔顶台帽等工程,需追加项目投资20万元。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在原批复基础上追加投资20万元,追加后总投资由13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其他内容与原批复文件保持不变。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