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1-29 16:18
来源 卫健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尘肺病患者分类救治救助工作方案解读

【领导解读】石泉县尘肺病患者分类救治救助工作方案

解读人: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吕长安

一、起草背景

尘肺病是我国最为严重的职业病,占职业病全部报告病例的90%以上,尘肺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社会和民生问题。经摸底,我县现有尘肺病患者817人,其中699人需要救治救助,涉及患者人群较多。目前针对尘肺患者尚无特殊医保报销政策,如得不到长期有效治疗和建立特殊的医保救助政策,尘肺患者健康状况会持续恶化,患者家庭就医负担会日趋加重,造成新的因病致贫、返贫,不利于脱贫成效巩固,且极易引发聚众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8月12日,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要求制定《尘肺病患者分类救治救助工作方案》,并提请县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卫健局安排专人,起草了本工作方案,会前已书面征求了尘肺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并对方案进行了修订。

二、编制依据

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安康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安卫发〔2020〕2号)要求,以及卫健、发改、民政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石泉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尘肺病救治救助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尘肺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救助,生活质量大幅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救治救助工作方案。

三、工作目标

对符合救治救助条件的尘肺病患者,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应治尽治、应助尽助”要求,通过系统规范诊治和精准扶助,使尘肺病患者救治率和救助率均达到90%以上,患者临床症状得到稳定和改善,家庭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四、工作原则

1. 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县政府将尘肺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融入“健康石泉”建设整体推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建立尘肺病救治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 摸清底数、精准对象。对尘肺病患者开展全面摸底调查,依托专业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组织进行相关医学检查、鉴别诊断,精准识别对象,规范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为落实精准救治救助打好基础。

3. 整合资源、分类施策。围绕尘肺病患者健康服务、医疗救治、康复治疗、分类救助等环节,整合卫健、医保、人社、民政、扶贫、教体科技、农业农村、林业、残联、红十字会、工会等部门救治救助资源、政策和措施,对尘肺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

4.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对尘肺病患者实行镇、村属地管理,统筹抓好政策落实、帮扶关爱、生活保障等方面工作。

五、救治救助对象(涉及范围)

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具有石泉户籍的常住人口;

(二)已由职业病鉴定机构认定并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者临床诊断为尘肺病患者以及有现症的疑似患者;

(三)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

(四)参加石泉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六、主要内容(执行程序及标准)

包括精准服务对象、落实分类治疗、实行分类救助、强化健康服务四个方面15项工作。

1. 精准对象:由各镇负责摸底上报从事粉尘危害行业人员信息,由卫健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鉴别诊断,各镇政府、镇卫生院根据患病情况建立救治救助台账。

2. 分类救治:对确需医疗救治的职业尘肺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患者落实定点机构救治和“三重保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措施。定点医疗机构为石泉县医院、石泉县中医医院、安康市中心医院、铜川市矿务医院、西安市长安医院。对需要住院治疗的,从医保基金中按省、市相关规定予以支付,落实“三重保障”;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除急诊急救外,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门诊治疗患者,由医保局负责,纳入门诊慢特病补助范围,按标准予以限额补助,县医院、中医医院、11个镇卫生院确定为尘肺病患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配备所需常用药品,协助患者按规定申领门诊慢特病补助;符合条件的镇卫生院建立规范化尘肺病康复站,为尘肺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呼吸康复评定、呼吸康复治疗和康复健康教育、康复训练、营养及心理指导等服务,按有关要求规范收费,方便群众就近接受康复医学治疗,确保康复建档率达到100%;身体有明显尘肺临床症状、未接受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或诊断的尘肺疑似患者,由各镇政府负责,积极动员引导患者到定点救治医院开展专项检查、治疗,完成鉴别诊断,

3. 分类救助:由扶贫局负责,对尘肺病患者落实综合帮扶政策,确保不因病致贫、返贫;由民政局负责,对因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优先落实“低保”和“五保”政策;对因病致残的尘肺病患者,由县残联负责,全面落实残疾人帮扶政策;尘肺病患者家庭劳动力,由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林业局优先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尘肺病患者家庭学生由教体局优先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尘肺病患者家庭由工会、慈善协会、红十字会落实关怀、慰问政策。

4. 健康服务:由卫健局负责,每2年免费为尘肺病患者体检1次,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民政局负责,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尘肺患者纳入服务范围;各镇、各部门做好康复治疗和粉尘防治宣传工作。

七、工作措施

1. 建立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建尘肺病患者初步筛查专家小组,定期巡回各镇对摸底人员开展初步诊断。

2. 加大尘肺病防治的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统筹项目和救济救助基金安排,落实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优先政策。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控经费保障。

3.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做好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4. 各职能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用人单位加强岗前、岗间培训,提高劳动者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

八、关键词诠释

“三重保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shiquan.gov.cn/Content-2245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