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11:55 | |
来源 | 发改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
石泉县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我县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出租车运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成本监审、广泛调研、征求社会意见和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自2021年3月30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白天运价:起租价2公里5.00元;2—5公里每公里租价1.60元;5—10公里每公里租价2.40元(含空贴费50%);10公里以上每公里租价2.90元(含空贴费80%)。
二、夜间运价:起步价增加1元,每公里运价加收0.20元。即起租价2公里6.00元;2—5公里每公里租价1.80元;5—10公里每公里租价2.60元;10公里以上每公里租价3.10元。执行夜间运价的时间为22:00点至次日凌晨6:00点。
三、等候费:乘客要求等候的,等候时间在5分钟(含5分钟)以内的,不得收费;超过5分钟后,每3分钟为一个计价单位,每个计价单位加收0.5公里租价的等候费。
四、计费单位:500米计费一次。
五、计费方式:前置跳表,据实收费。
六、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据实负担。
自2021年3月30日起,县内巡游出租车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打表(计价器)收费,并给付乘客票据。出租车公司要及时将出租车价格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出租车司机,对消费者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并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日常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执行好价格政策,提升石泉县出租车行业整体形象;出租车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