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lj/2021-0022 | 公开日期: | 2021-04-01 09:04 |
来源 | 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泉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河长办、县河湖长制各成员单位:
现将《石泉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石泉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和县委、县政府“35553”发展战略,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强网络组织建设
1、健全组织体系。根据县、镇、村组织换届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三级河长和村级护河员,健全三级河长体系,落实“三个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同步完成河湖长公示牌内容更换和管理维护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河长+警长+四员”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院长”行政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司法机关与河湖管理的密切协作;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二、加强河湖监管保护
1、强化河湖四乱清理。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河湖四乱排查检查,建立台账,督办整改,动态监测,销号管理,抓好中、省、市明察暗访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2、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实施采砂规划刚性约束,规范采砂许可审批,落实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责任,强化采砂过程管理,坚决杜绝河道乱采乱挖,做到规范有序开采。
3、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严格涉河涉水建设审批,加强涉河项目建设监管,开展河湖岸线违建排查监测,整治违建违规问题,杜绝违规审批、违法建设,确保河湖岸线安全。
4、强化河湖监管执法。充实水利执法人员,改善执法装备,整合执法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坚决打击乱建、乱占、乱采、乱堆、乱倒、乱排、乱捕等涉河违法行为。
5、强化日常巡查管理。认真履行各级河长责任,坚持做到“县级河长一月一巡,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护河员一天一巡”,促进各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提升河湖日常管理水平。
三、加强河湖基础工作
1、加快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完成3条规上河流和9条规下河流及36处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加快界桩埋设,做好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加快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充分利用河湖划界成果,完成饶峰河、堰坪河、牛羊河、大坝河、珍珠河、中坝河、富水河、东沙河、梧桐沟9条重要河流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确保2021年6月中旬前完成规划审批。
3、加快“一河一策”方案修编实施。按照“五个清单”要求,完成12条5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修编,明确重点任务,组织实施落实。
4、加快河长制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省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智慧石泉”建设平台,加快视频监控站,县镇平台网络建设,力争实现河湖监管智慧化,信息化。
5、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活动。抓好《长江保护法》、《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市场、进家庭”“八进”活动及“关爱山川河流,共建绿水青山”主题活动,努力营造河湖保护浓厚氛围。
四、加强河湖系统治理
1、统筹推进河湖治理。落实好“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实施好汉江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水保生态治理等项目,系统开展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秦岭小水电清理整治,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2、扎实推进污染整治。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水系水体治理,推进农村改厕和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完成7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使用,建设一批村级污水处理站,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汉江流域水质监测,确保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3、协同推进河湖绿化。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建设和生态旅游发展,抢抓机遇,整合资源,突出抓好河湖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湿地修复,打造一批河湖绿化美化示范带。
4、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巩固提升中坝河省级示范河流,后柳镇省级示范镇创建成果,提标达效,示范引领,全面推广,大力提升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