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喜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的审计
索引号 zfbmsjj/2021-0021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3-15 15:52
内容概述

喜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的审计

被审计单位:喜河镇人民政府

审计项目:  喜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的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经费收支情况:2019年收入合计41,442,800.33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内收入28,099,572.00元;其他收入13,343,228.33元。2019年支出合计44,861,640.9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7,728,219.99元、商品与服务支出7,716,725.31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0,793,306.12元,项目支出18,623,389.53元。本年收入41,442,800.33元,本年支出44,861,640.95元,本年收支结余-3,418,840.62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8,254,933.55元,本期结余4,836,092.93元。

(二)2019年度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收支情况:收入合计5,642,363.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1,127.14元,其他收入11,236.22元;支出合计6,262,736.81元,其中:征地款1,696,134.00元、项目支出4,196,011.98元,一般支出370,590.83元。本年收支结余-620,373.45元,上年结转3,001,272.28元,本期结余2,380,898.83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账证不符。2017年1月喜河镇人民政府明细账与记账凭证不符,明细账记载经济事项与记账凭证记载经济事项不一致。二是2019年6月在结算喜河中心敬老院整改工程款时未严格按合同执行,将84,582.00元工程款结算给第三方公司。三是未按合同约定扣工程质量保证金,2019年11月支付新喜村亮化工程款270,000.00元,该工程合同价款270,000.00元,工程完工结算时未按合同约定扣质保金13,500.00元。

责令喜河镇严格工程项目及现金管理,严格审核相关票据,严格执行有关会计制度,对相关问题限时30日内整改到位。

(二)列支工会经费不符合规定。

责令喜河镇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归还农财中心支出资金。审计期间,喜河镇已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

石泉县审计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