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nyncj/2021-0010 | 公开日期: | 2021-02-09 20:34 |
来源 | 石泉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工作落实,顺利完成了长江禁捕退捕重要阶段性任务。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为实时掌握各部门各镇禁捕工作动态,扎实推进禁渔管理,按照《陕西省长江禁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月调度的通知》陕长江禁捕办〔2021〕4号、《安康市长江禁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月调度的通知》安长江禁捕办〔2021〕4号文件要求,从今年1月开始,开展长江流域禁捕月调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工作落实,顺利完成了长江禁捕退捕重要阶段性任务。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为实时掌握各部门各镇禁捕工作动态,扎实推进禁渔管理,按照《陕西省长江禁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月调度的通知》陕长江禁捕办〔2021〕4号、《安康市长江禁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月调度的通知》安长江禁捕办〔2021〕4号文件要求,从今年1月开始,开展长江流域禁捕月调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调度内容
(一)每月按时报送情况。各相关部门每月报送禁捕工作开展情况月调度表,包括资金落实、长效执法监管、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查办违规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出台的重要政策、信访反馈及处理措施等相关内容(见附件)。
(二)实时报送信息。各部门各镇涉及禁捕退捕的重要或突发情况,包括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举办的重大活动、媒体报道的重大新闻、突发的群体性事件等,其他需要报送的内容。
二、有关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禁捕调度报送工作,并于2月8日前将调度信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1)报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禁捕办”)。调度信息员如有变动,请及时将变更后的调度信息员情况反馈县禁捕办,同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禁捕信息调度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定期按时报送。县财政局负责报送附件2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报送附件3,县公安局负责报送附件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报送附件5,县信访局负责报送附件6。相关部门要于每月26日18:00前,将月调度统计表经各部门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送县禁捕办(盖章PDF版和普通电子版一并报送),同时报送各自的市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此前报送数据及有关要求的衔接,避免出现基础数据和情况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等问题。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晨
联系电话:0915-6321433 18992518535
QQ邮箱:563183223@qq.com
附件:1.各部门各镇月调度信息员登记表(全部成员单位).docx
3.农业农村部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月调度统计表.docx
4.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月调度 统计表.docx
5.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市场销售专项整治行动月调度统计表.docx
石泉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