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1-0016 公开日期: 2021-03-02 10:25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按照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大排查的通知》安水发〔2021〕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止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大排查。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大排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近期,黄委山东局代表水利部对我市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省水利厅将抽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大排查的通知》安水发〔2021〕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止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大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查重点区域


本次排查对象为各镇辖区范围内建成运行的所有城乡供水工程,对下列区域将深入排查:一是中小学校、集镇社区、养老机构等重点供水对象所在区域;二是水源条件较差或发生过供水安全事故的区域;三是历次巡视、暗访、评估、督查指出供水方面存在问题的区域;四是反馈供水问题相对集中、群众用水满意度不高的区域;五是群众的合理诉求未能得到满足或已经发生过涉及供水信访问题的区域。

二、检查重点

1、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政府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镇是否出台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成立管理机构、建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村组、水管员等供水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履行职责并开展相关工作。

2、工程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包括:工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建立有效的工程管理维护制度,管理人员和责任是否明确落实,水价、水费、维修养护财政补贴、管护人员工资等管护经费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修订应急供水预案,是否公开服务热线和监督电话,是否落实专人接听电话,对群众反馈、上级交办和网络舆情的涉及供水问题是否及时妥善处理。

3、水质安全保障情况。包括:取水枢纽是否及时清淤维护,净水、蓄水设施是否定期清洗,配备的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按规程操作,消毒药剂是否按规定分区存放,未配备消毒设备的工程是否落实消毒措施,水质自检、巡检、化验、监测机制是否有效落实,水质检测任务是否按计划完成。

4、工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取水枢纽是否淤堵损毁,输配水管网是否冻结渗漏,蓄水设施是否渗漏或发生变形,机电设备是否老化,计量装置是否运转正常。

5、工程管理规范化情况。重点检查水源地保护范围是否明确、警示标志是否设立、防护措施是否落实以及各项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日常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厂区值守制度是否落实、重点区域监控措施是否到位、制水车间和水处理措施是否规范安全、供水过程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时间安排

3月2日至3月10日,各镇对照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农村安全饮水突出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排查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确保3月10前整改到位。期间,由县水利局工作组对各镇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自查问题及整改成效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王溪泉(党组书记 局长) 

成  员:高  丹  罗雪文  周  鑫

负责区域: 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

第二组组长:李品宝(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吕  波    余  凡  吴真龙

负责区域:熨斗镇、喜河镇、后柳镇、曾溪镇

第三组组长:周晓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 刘  卓   王   娟   颜礼龙

负责区域:迎丰镇、中池镇、池河镇、云雾山镇

五、工作要求

1、夯实整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是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应及时安排部署,夯实排查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排查整改任务。

2、及时检查反馈。严格落实工作组检查责任制,对照检查重点,采取查阅资料、到户抽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主体责任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类型,明确整改时限,及时下达督办整改通知单,责成镇、村整改到位。

3、强化监督问责。对反馈问题未能及时整改或推进缓慢的单位,我局将按照行业监管职能职责要求,将有关问题上报县政府,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附件:石泉县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排查问题及整改责任清单.xlsx

石泉县水利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