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泉县“十佳人民满意人大代表”评选办法》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确定李清等12名同志为2020年度“十佳人民满意人大代表”表彰人选,现予公示。
李 清 池河镇柏安村支部书记
刘远奎 喜河镇长顺村支部书记
胡先武 池河镇党委书记
陈爱春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主任
谢小东 两河镇党委书记
成显平 城关镇二里社区支部副书记
胡洪华 池河镇双营村村民
陈泽玖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童勤华 迎丰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张黎明 中池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刘万成 饶峰镇饶峰村村委会委员
江 涛 曾溪镇瓦窑村村委会委员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8日。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反映,欢迎大家监督。
来信地址: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
联系电话:6311361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