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 物质的通告和2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附件的通知
索引号 zfbmscjgj/2021-0028 公开目录: 产品质量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2-06 10:15
内容概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的通告和2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附件的通知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 物质的通告和2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附件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下属单位:

现将国家药监局关于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的通告(2021年第9号)和2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11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如发现上述禁用物质化妆品和不合格化妆品,要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联系人:孔娟  郭建莉      联系电话:0915-6320509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号通告附件.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1号通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