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nyncj/2021-0006 | 公开日期: | 2021-02-18 16:23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石泉县2019-2020年度渔业船舶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
石泉县致远生态渔业有限公司、石泉县喜河镇汉江富硒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安财建〔2020〕50号)和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安水发〔2019〕4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2020年渔业船舶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分别是石泉县致远生态渔业有限公司11.9万元、石泉县喜河镇汉江富硒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9.3万元(资金明细详见附表)。
请你们按照《石泉县2019-2020年度渔业船舶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及时拨付,油补资金兑现结束后将兑现花名册(补贴对象签字)报送我局备案。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3日
石泉县2019-2020年度渔业船舶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安财建〔2020〕50号)和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安水发〔2019〕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渔船实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县2019-2020年度渔船油价补贴资金进行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构成
2019-2020年下达到我县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共计69.3万元,其中渔业船舶油价补贴资金21.2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对减船上岸渔民给予就业扶持、培训教育,对渔业资源养护、休禁渔补贴、渔业渔政信息化建设、渔港航标建设、池塘标准化和工厂化循环用水改造等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二、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分配对象
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分配对象为全县境内取得新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23艘养殖渔船,具体兑付名单以《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登记显示的企业及合作社为准。
三、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分配标准
按船长分档具体标准,8米(不含)以下小型内陆渔船补贴标准为0.4万元/艘.年,8—10米(不含10米,且9千瓦以上)0.5万元/艘.年,10—12米(不含12米,且11千瓦以上)0.6万元/艘.年,12米以上(含12米)0.85万元/艘.年。
四、资金兑付
所有涉及油价补贴的企业及合作社,对资金拨付金额无异议后,油补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的支付方式拨付给企业及合作社,资金到账后由企业及合作社根据船长分档标准向23艘渔船逐一兑付。
五、监督检查
渔船油价补贴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惠渔支渔政策,在办理兑付油价补贴资金过程中,各级必须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侵占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的发生。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全县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