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及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jzfcgz/2021-000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城政发〔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2-05 10:38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扎实做好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及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扎实做好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确保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要清醒认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防控措施,积极开展自检自查,督促辖区企业及企业自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节日期间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关键,认真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

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单位坚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按照城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城关镇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针对春节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活跃,车流、人流、物流持续增加的实际,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控措施。

(一)突出交通安全领域。辖区交警中队要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问题将有所抬头的趋势,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查管控,严厉打击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责任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凯

责任单位:城区、城郊交管中队、镇农管所、各村(社区)

(二)突出城市消防领域。各村(社区)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社区工厂)、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火灾责任事故发生。

牵头责任人: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鑫

责任单位:城关派出所、城郊派出所、镇应急办、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三)突出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各村(社区)、各脱贫攻坚工作队要采取边检查边宣传的原则,通过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宣传工作入村到户,特别要把辖区内孤寡老人、五保户、空巢老人(或老幼家庭)、移民搬迁户、城乡流动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户作为检查重点,做到户户必到、户户必查。加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帮助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预防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牵头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

(四)突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整治力度,切实抓好“储、销、运、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加大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户安全管理及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防止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流入,确保全镇经营销售安全。(城关镇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三家,分别位于雷兴村、双嶂村、七里社区。)

牵头责任人: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鑫

责任单位:城关派出所、城郊派出所、镇应急办、各村(社区)

(五)抓好恶劣天气预警和处置应对。各村(社区)针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极易诱发事故等情况,加强劝导及信息预警工作。要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主动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提示,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范防御和应对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牵头责任人: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鑫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农管所、各村(社区)

同时对建设工程、非煤矿山等其他行业领域,镇属及驻镇各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监管特点,全面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工作结合,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单位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统筹结合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排查重大风险,清除重大隐患,防控重大事故。要紧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发现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和安全风险点,坚决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新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整治清单和时间表,坚决落实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要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镇安委会将成立督导组,在2021年1月25日至2月10日期间对各村社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隐患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生产经营单位,镇安委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查处;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改不积极的单位和责任人员,镇安委会将移交纪委监委查处。

四、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自2月11日至2月17日(农历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六),如遇重要突发事件,务必做到半小时内报告镇值班室及分管领导,镇值班人员按要求将事故处理经过及结果进行记录,严格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