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日期: 2021-01-28 17:39
来源 司法局
内容概述 2020年,我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实施《条例》和《通知》精神,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石泉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实施《条例》和《通知》精神,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0年度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所有相关栏目信息都得到了及时更新,其中:机构职能1条,业务公开类28条,年报信息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单位全年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件,无不予公开的情况,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以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根据机构调整改革方案及县司法局更新后的“三定”方案,对司法局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进行了及时更新调整。

(五)监督保障。2020年,我局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同时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地址,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如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