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日期: 2021-01-28 15:49
来源 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及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石泉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邮编:725200;电话:0915-6311539,电子邮箱:shiquanwe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持续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总门户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供信息支撑。

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办有“走进石泉”“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文化旅游”“专题栏目”等8大板块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财政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三大攻坚战”“政府文件”“政务五公开”“政策解读”等257个子栏目。2020年县政府办在政府网站制作发布信息45条,“石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12条,微博号发布信息1630条。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三大攻坚战、重点民生等多领域政务信息,实现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印发了《石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关于规范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关于严明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信息发布流程。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政府网站各栏目进行规范化设置,强化平台保障、优化栏目建设、全面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网站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工作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水平。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关停整合“僵尸”“睡眠”账号,全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季通报”、新媒体管理“周通报”和问题限期整改制度,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诉求回应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71.9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实效性不够高,公开范围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运用图文、视频、动漫等方式解读政策较少,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等;三是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政策解读较少。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抓好能力提升。积极参加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培训和本单位内部培训,推进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二是提高公开质量。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提高信息质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三是做好政策解读。把好文字解读质量关,创新解读形式,积极运用图文、视频、动漫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加解读的趣味性和可读性;邀请专家学者、单位“第一解读人”等参与政策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做好就医就学、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养老服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回应,更好的引导社会预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