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wjj/2021-0017 | 公开日期: | 2021-01-27 10:51 |
来源 | 石泉县卫生监督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1 |
石卫医罚【2021】1号 |
石泉红十字仁爱医院未在县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非法在喜河等镇开展义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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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超 |
2021年1月8日接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石泉红十字仁爱医院以体检名义诱骗老人住院、买药。经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调查发现:石泉红十字仁爱医院未在县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非法在喜河等镇开展义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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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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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15日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5日 |
2 |
石卫医罚【2021】2号 |
石泉红十字仁爱医院中医科陈志强单独从事诊疗活动案。 |
陈志强 |
2021年1月8日经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调查发现:石泉红十字仁爱医院中医科陈志强单独从事诊疗活动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建议:1、取缔;2、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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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15日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6日 |
3 |
石卫医罚【2021】3号 |
石泉红十字仁爱医院中医科执业中医师张守晏落实带教该科室陈志强的过程中未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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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晏 |
2021年1月8日经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调查发现:该院中医科执业中医师张守晏落实带教该科室陈志强的过程中未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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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15日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