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fj/2021-0001 | 公开日期: | 2021-01-25 15:54 |
来源 | 石泉县司法局 | ||
内容概述 | 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重点工作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陕西森云律师事务所、石泉县148法律服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按照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关于选派党员、干部在共驻共建活动中参与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局党组部署,以股室为责任单位,扎实细致做好城关镇杨柳社区第二十七至第三十一网格的451户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采集信息和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同时,各司法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股要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方面法律法规普及,局防控办(政办股)要按要求做好本系统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和人员摸排、信息报送工作。驻村工作队要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新场村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深入摸排化解矛盾纠纷。各司法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将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联合镇社治办、派出所、法庭等有关单位,全面排查掌握本辖区突出矛盾和问题隐患,重点排查化解婚姻家庭情感、疫情防控、劳资争议、征地拆迁及“书记民情三本账”等可能引起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地毯式、拉网式排查,不漏一个村(社区)、一个家庭、一个对象、一个问题,坚决落实抓小、抓早、抓超前预防工作措施,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并与镇社治办、派出所、法庭紧密配合,落实好稳控措施,对摸排化解不力、稳控措施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局党组将启动问责程序,对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严格管控社区矫正对象。各司法所和社区矫正股要持续树牢底线安全观,严格依照《社区矫正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坚决执行好社区矫正对象排查、监管、请假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审批等制度措施。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鉴于当前严峻形势,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批准请假外出。要注重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重点做好日常定位监控,节假日期间实行微信定位及点名。春节放假前,各司法所要开展好安全及规矩教育,对困难人员开展走访、慰问。
四、迅速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要强化对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统筹指导,各司法所、责任片区负责人要督促法律顾问从即日起迅速进村入户开展“五位一体”工作,重点开展疫情防控、预防煤气中毒、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帮助群众联系代办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股要加大对法律顾问进村开展工作情况的督促力度,对不按照规定进村开展工作的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持续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切实防范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政办股、熨斗司法所、两河司法所特别要注重车辆使用安全,落实公车使用制度,定期检查维修,确保不出任何问题。春节期间,局机关和司法所使用的公车一律封存在局机关院内,因公确需使用的,应按规定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因公出县境使用公车的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由政办股统一向派驻纪检组报备。
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规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洁纪律规定,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严禁缺勤脱岗,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决不允许出现婚丧喜庆事宜隐瞒不报备且大操大办、酒驾醉驾等影响单位形象的情况。局党组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并在全系统通报,如被暗访、检查通报的一律严肃处理,严厉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石泉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