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如期实现创建目标,按照安康市城市创建指挥部关于印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监事示范市2020年目标任务》的通知(安创指发〔2020〕3号)和关于培育和打造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迎验点位的通知(安创办字〔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中安排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现将我县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安排部署
1.下发《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任务》的通知(石创指发〔2020〕1号)文件,将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2.按照“立足现有基础、突出各项指标、明确具体点位、统筹点线衔接、彰显特色亮点”的原则,认真筛选打造了34个迎验点位。
3.为进一步夯实工作任务落实,对全县开展专项巡查督查20余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白色任务单和督办函。
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生态空间不断优化。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石泉县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红线、发展布局和保护措施。三线一单编制加快推进,全面构建起生态建设与管理、保护与开发“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二)生态经济蓬勃发展。我县利用自身生态优势,不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经济结构,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加速成型,三产业结构为9.8:53.4:36.8,一、三产业占比逐年提高,呈现质量向好、结构更优、活力倍增的良好态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农业源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禽粪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7.31%。2017-2019年我县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整县环评,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52%。
(三)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全年截止2020年12月27日优良天数352天(其中优天数193天),优良率97.2%, PM2.5、PM10平均浓度27μg/m3,超额完成39μg/m3。地表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以上标准,流域地表水优良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自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以来,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评价(∆EI)始终保持稳中向好趋势,2018年∆EI为0.76,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位居全省第五,全市排名第二,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综合分值全市第一,管理分值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五,∆EI为0.6(基本稳定),全县森林面积163.62万亩,覆盖率达到75.8%。境内重点物种收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四)生态生活全民共享。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入手,广泛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加大资金投入。目前,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规划全县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11处,目前4座已建成投运,其余7座预计今年年底建成投运,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4座,目前已建成2座,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8.19%,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86%,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设施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总数达到132个,整治率达到84.0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6%。下大力气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积极推广环保建筑材料,新型墙材推广比例达到95%以上,新建绿色建筑工作已全面开展;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广公交、新能源汽车等绿色出行工具,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55.8%;政府制定采购目录优先绿色产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3.78%,全县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3.78%。
(五)生态制度不断完善。2017年,我县发布实施了《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8-2025年),全面启动了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制定了《石泉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和选人用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环境保护“六大机制”(宣传教育、监测监管、隐患排治、投入保障、投诉举报、责任落实),制定出台部门职责规定、一票否决及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建立环保述职、履职清单、目标考核等专项制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我县11个镇,124个村(社区)参与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社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比例100%,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比例达78%。经对标自查全部达标。
(六)生态文化全面普及。注重发挥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以生态文化普及抓手,积极传播正能量,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程度、政策力度和实践深度。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率每年都达到100%。同时,通过生态文明“六进”系列宣传活动,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达到93.5%。
三、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涉及我县生态建设重点项目4个,高标准农田项目通过实施田间道路、土地整理、灌溉排水以及电网配套等工程,完成中池镇、饶峰镇、两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5600亩,项目的建设使零星的农用土地调整成片,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用地,有利于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培植乡村集体财源,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带动项目区农民(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人均增加收入1000元以上,同时形成设施配套、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受益建档立卡户1129户2835人,人均增收1620元以上。石泉即食黄花菜加工项目目前已完成厂房、办公楼主体建设,正在装修;已完成外部道路,嗮场已硬化,已完成气调库建设,生产设备已订购。石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后柳镇、曾溪镇、池河镇、喜河镇、饶峰镇、中池镇、两河镇、熨斗镇及江南污水处理厂、城西污水提升泵站、改扩建工程和县城污水厂B级升A级提标升级工程等12个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面建设完成,迎丰镇污水厂在建,其中:城西污水提升泵站、后柳镇、曾溪镇、池河镇及江南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厂提标升级和改扩建工程已投入运行。已建成和在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模式均采用A2/O工艺,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石泉县农村综合整治2015年以来,累计投入8000余万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累计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2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17处,垃圾中转站10座、配置垃圾清运车、路面清扫车等环卫车辆52台、垃圾箱983个、垃圾桶2.34万个,累计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总数达到132个,整治率达到84.08%。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村庄占比54%,有效管控村庄占比46%。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时间紧、任务重。按照上级要求,我县计划今年年底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37项指标全部达标,获得省级示范县的命名。根据目前我县实际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场、垃圾分类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年内不可能获得命名。
二是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指标完成有难度,实施绿色建筑项目投资大,技术难、标准高、推广难度大。
三是根据省市上级部门反馈,陕西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部分指标体系将做新的调整,待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因此,前期我们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的技术报告和技术评估报告待新体系出台后也将做新的调整,时间紧,任务重年底前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表彰难以完成。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生态红线,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进-步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广泛参与”原则,逐步提高专项经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进-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大重点污染整治力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实施环境综合治理、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节能减排。
(二)重点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为契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有效整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整治、水环境治理等建设项目,建立更加全面、系统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让居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建设美丽乡村。
(三)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加强社会宣传,继续以发放倡议书、设置户外创建宣传牌等方式,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加强媒体宣传,在报纸、电视和网站等媒体上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着重宣传全县生态建设典型,弘扬生态理念。通过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浓厚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关注生态环保、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新发展,倡导绿色优先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合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场保卫战,努力实现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315天以上,地表水稳定保持在II类水体,积极开展污染减排,土壤污染防治,完成污染源普查及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
(五)抓好落实,对标创建,严格对照《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指标体系,逐项认真抓好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和全民知晓度,形成全民参与的创建态势,奋力冲刺力争2021年全面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