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1-01 13:01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物业企业提高认识、加强防范、强化措施,有力遏制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小区高空坠物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物业企业提高认识、加强防范、强化措施,有力遏制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避免引起法律纠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纳入“行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范围。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即日起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立即开展隐患自查整改,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二、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设立高空坠物治理专员,并公开办公电话,以便群众发现高空坠物及时汇报。

三、全面检查整改建筑外墙装饰和玻璃幕墙破损、外立面墙砖空鼓、户外广告牌(牌匾)锈蚀松动、建筑物悬挂物和搁置物松动等;排查整改业主凉台杂物堆积、空调护栏或支架松动、空调室外机堆放杂物等;排查整改企业内部高空作业制度缺失、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和高空坠物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

四、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设置围蔽设施,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安全防护。对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建立台账,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和属地社区居委会报告。属于业主专有部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业主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

五、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在专项治理期间,围绕宣传法规、提示责任、提醒义务等方面,通过微信、海报、宣传单张等多种方式,集中向业主宣传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宣传指引,提示广大业主尽责任、守义务,及时对外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松动进行修理,及时清理凉台、窗台和空调室外机堆放的杂物,彻底消除搁置物和悬挂物坠落风险,并坚持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同时,提醒业主警惕高楼墙面装饰、窗户玻璃碎片等坠落物和其他丢弃物,留意警示标识和围蔽设施。

六、小区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常态化工作,要常抓不懈,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要结合房地产市场领域安全工作的要求,对本辖区涉及高空坠物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认真排查并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稳控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地将高空坠物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物业服务企业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17日前报送落实情况。


附件: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隐患风险检查表

建筑物外立面安全基础信息表


联系人:程杰

电话:6311879

邮箱:495215379@qq.com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隐患风险检查表.xls

附件:建筑物外立面安全基础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