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陕西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文件规定,经企业申请、具有资质的评审单位评审、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决定核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石泉销售分公司桥南加油站等15家单位为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有效期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现公告如下: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石泉销售分公司桥南加油站;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石泉销售分公司东延加油站;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石泉销售分公司池河加油站;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石泉销售分公司连心桥加油站;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石泉销售分公司两河加油站;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石油分公司石泉城东加油站;
7、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石油分公司石泉古堰加油站;
8、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安康石泉县万里加油站;
9、陕西大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喜河电站加油站;
10、石泉县新正石油商贸有限公司饶峰加油站;
11、陕西大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加油站;
12、石泉县金龙银水加油站;
13、石泉县熨斗鸿运加油站;
14、石泉县中迎加油站;
15、石泉县新堰加油站。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