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郭志芳)

时间:2020-12-29 08:48作者:万韵倩源自: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郭志芳(现在改名郭丽) 因保管不善将石泉县房城关镇共字第363号 共有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明人:郭丽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