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10-12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标补发的通知
索引号 zfbmmzj/2020-0025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2-09 15:59
内容概述 根据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20]7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工作情况,决定发放我县2020年10-12月份562户1057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标补发95130元。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10-12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标补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20]7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工作情况,决定发放我县2020年10-12月份562户1057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标补发95130元。

附:2020年10—12月城市低保金提标补发发放.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