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0-0000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08:38 |
来源 | 县金融办 | ||
内容概述 | 征集金融行业五类机构涉黑涉恶及乱点乱象线索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金融行业五类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遏制地方金融领域乱点乱象,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现面向社会征集全县金融行业五类机构涉黑涉恶及乱象乱象线索,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辖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二、举报重点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
(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
(四)从事“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五)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六)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
(七)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护费;
(八)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
三、举报说明
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抵制高利诱惑,依法开展投融资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可疑线索,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举报,我们将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和移交线索;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县金融办:0915-6321721
县公安局:0915-6324509
举报地址:
县金融办:石泉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县政府大院
县公安局: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三组
石泉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泉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