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12-03 08:25
来源 池河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为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池河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及驻池相关单位:

为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池河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池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池河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县交安委《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期雨、雪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迅速有效开展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11.27”全省交通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境内多起交通事故教训,准确把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紧盯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村组隐患道路等重点区域,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紧盯运输从业人员、中小学生、村民等重点群体,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防范较大事故,有效遏制死亡事故,确保打赢恶劣天气道路安全管理这场硬仗。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各村(居)委会和镇派出所要结合农村道路安全工作三年行动,立即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事故多发点段和316国道由镇派出所牵头开展排查,村道和产业路由镇公共事业服务站牵头组织,各村具体排查,统一填报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重点排查冬季团雾多发、易积雪结冰路段、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无安防设施路段和道路损毁影响安全通行路段,对排查出的隐患治理要立查立治,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临时性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日常管控;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封闭并发布公告,指令发布由镇分管负责人和镇派出所所长发布,路段责任人具体落实。同时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实行一周一排查、一排查一治理,并随时上报排查治理情况(上报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王兰勇,电话:13363904092,QQ:769275064)。

(二)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强化路面管控。镇派出所、应急办、辖区各学校、农综站等站办所、驻镇单位要积极协调、密切协作,合力做好雨雪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恶劣天气道路交通通行安全风险研判,及时封闭通行高风险的路段。派出所要启动战时勤务机制,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管理,特别是对危化车辆的监控、护送,要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面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零容忍”。镇域范围内国道、村道要实行“一路三管”,路段责任到人(详见附件2)。要充分发挥“125”机制作用,发挥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夯实劝导员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针对多拉快跑、酒后驾驶、以及农村常见的农用车、机动(电动)三轮车载人和摩托车(电动车)超载等现象进行劝导,同时加大对现阶段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危险道路的管控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驾车行驶的劝导力度。若遇劝阻不听者及时取证上报交警等执法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预警提示、加强宣传教育。镇值班室接到雨雾冰雪恶劣天气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发布预警提示,镇派出所要及时发布道路通行、管制信息,通报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段的路况,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各包联领导、包联干部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协助各村管理好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劝导员(协管员)上路进行劝导,在下乡入户的途中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制止工作。各责任人要尽职尽责、千方百计把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抓好、抓实,坚决遏制亡人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近期我省多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连续发生,再次暴露出各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当前,随着气温骤降,我镇部分村道道路路面结冰,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进一步推进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各村(居)委会、派出所、镇属及各站办所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包联、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村(居)委会书记为本村道路交通安全主要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村(居)委会要立即与辖区内驾驶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户、到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居)委会、派出所、镇属、各站办所以及包联领导和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责任倒查,提高履职效能。若因责任未落实、宣传不到位、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