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家庭火灾、煤气中毒的多发季节,为积极做好用火用电、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工作,曾溪镇多项措施严防火灾及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加大安全宣传,做到宣传无死角。一是镇与村、村与组、组与农户层层签订“用火用煤用电”安全责任书;二是各村利用电子显示屏、曾溪之声、兴隆之村公众微信号、各村村民微信群、宣传横幅、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对用火用电用煤等安全知识的宣传;三是镇村两级利用主题党日、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暨培训会、平安建设暨综治维稳宣传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冬季取暖安全知识的普及,让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做到人走灯灭、火灭,禁止在封闭式房间内用无烟煤、炭火取暖。
开展夜间“敲门”行动,筑牢安全意识。一是镇纪委、镇安监办联合对油坊安置点、交钥匙房、敬老院、学校等单位开展夜间“敲门”行动,了解安置点及各单位的取暖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设施和不合格的炉具采取立即更换,要求烤火房有对流窗,并加大对用火用电用煤等知识的宣传,筑牢群众安全意识;二是以村为单位,各村志愿者利用催收医疗保险、开展平安建设宣传等时机,对各村农户(尤其是分散安置五保户、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开展夜间“敲门”行动,广泛宣传冬季取暖相关知识。
加强卖煤管控力度,禁止无证经营和销售不合格燃煤产品。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联合巡查检查境内商店、农户有无非法经营煤炭的,并下发告知书。对来我镇用车贩卖散煤的,一是查经营手续,二是劝还回去,严禁在镇域内销售煤炭,切实从源头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