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107 发布日期: 2020-10-17 17:43
来源 县经贸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中心、镇村站点)二期运营项目》已经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泉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中心、镇村站点)二期运营项目实施方案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电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石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中心、镇村站点)二期运营项目》已经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泉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石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中心、镇村站点)二期运营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商务部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和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预算的通知》(石财建(2019)8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水平,全面夯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石泉县电子商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项目背景

经过市级推荐、省级评定、部级确定的工作程序,我县被确定为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9年3月通过了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现场检查,完成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工作任务,2019年8月获得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5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促进农产品上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

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相关政策组织石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中心、镇村站点)二期运营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要求,整合提升现有服务站点,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普及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11个镇级、85个村级站点建设及运营管理,电商服务站点整体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达到50%左右。促进产销对接,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和管理

1.运营管理及技术输入。主要内容:组建3-5人专业电商运营团队,建立完善的运营机制,对入驻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对企业运营情况绩效评估,企业技术输入常态化(线上文案策划、美工、摄影、包装设计、网络营销策划服务),建立健全电商政策咨询,县域电商发展宣传、县域农旅产品宣传机制。

2.保障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正常运转。主要内容:按照电商中心功能布局,对办公设备等硬件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保障县电商服务中心的形象展示区、公共服务中心及前台区、020体验馆、孵化企业办公室,培训室等各功能分区正常运行,无障碍办公,确保办公区域干净整洁,环境舒适,办公通畅。

3.线上营销与宣传推广。主要内容:通过线上线下推广,提高石泉县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每年组织或者参与不少于3次的石泉农特产品推介会,形成适合网上销售的系列产品不少于5款,扩大特色农产品网销渠道,建立网络分销体系,如网红、直播、微商、电商等。加大县域电商宣传力度,建设并运营石泉县域电商宣传账号微信公众平台,石泉农产品推介PPT,设计印刷中心宣传页,全面促进县域电商发展。

4.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企业、个人入驻孵化。主要内容:加大服务中心招商力度,通过县域自媒体,地推方式实现企业入驻,入驻中心企业不少于6家。针对入驻企业提供创业指导、电商培训、业务对接、网店指导、产品美工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全面降低企业创业成本。

5.县域电商企业精准孵化培育。主要内容:面向本地青年,大学生,返乡务工人员、电商企业开展电商创业孵化工作,发掘并重点培育当地电商团队,孵化成功创业企业不少于3家。帮助传统农业企业提高电商创业意识,培养传统企业电商运营团队,实现转型升级,协助其运营模式步入正轨。

(二)镇村站点建设及运营管理

1.提升改造镇级电商服务站点。主要内容:改造镇级电商服务站9个,配备电商运营物资(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真空包装机、货架、监控设备、形象背景墙、触屏机、消防器材、办公桌椅等)确保站点运营通畅。

2.提升改造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主要内容:改造村级电商服务站41个,配备电商运营物资(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货架、监控设备、形象背景墙、消防器材、办公桌椅等)确保站点运营通畅。

3.镇、村电商服务站点智能对接系统开发。主要内容:设计研发农村电商网点智能数据上报系统,实现和商务部业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通过智能对接抓取站点销售数据(上行 下行)并进行数据汇总,分析统计,会员管理,数据上报提醒,数据增删改,数据查询等业务,实现对站点智能管理。

4.镇级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主要内容:一是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网络代购代销、快递代收代发、代缴费等基础功能。二是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和农品销售窗口。三是站点业务指导,提供产品整合,销售信息,使站点具备“工业品下行”和农品上行功能。四是技术输入,人员培训、台账记录,站点上行下行数据上报。五是电商扶贫,通过站点代购代销建档立卡贫困户产品,助力脱贫攻坚。六是业务技能培训,拓宽站点农品销售渠道,提高站点人员服务水平。

5.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主要内容:一是加大站点电子商务知识培训,提高站点人员业务技能。二是站点业务嫁接,站点对接文旅宣传,农资产品,劳务输出,金融机构,物流配送等机构,使站点成为“便民中心,信息中心、产品上行中心”。三是针对站点加大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加强网络代购代销、快递代收代发、代缴费等基础功能,扩大站点农品上行力度,使站点成为区域农品上行窗口。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1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将项目预算资金拨付至石泉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取资金入股方式及时确定第三方合作对象。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8月)。统筹项目规划和实施,整合提升现有服务站点,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11个镇级、85个村级站点建设及运营管理,电商服务站点整体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达到50%左右。项目建设完成后,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提升阶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评估,针对反馈问题,认真整改提升,确保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四)验收阶段(2021年10月)。对项目进行整改提升后,认真准备各项验收资料,申报商务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聘请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县电商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建设力度,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基础支撑条件。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分工明确、考核严谨、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决策、高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经贸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做好资金日常监管、建好台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定期汇报督查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做好资金与项目管理工作,保证示范项目的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资金及招标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严禁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否则将取消项目实施单位资格并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灵活运用本地宣传资源,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跟进宣传,号召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