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对《石泉县中池镇堰坪池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索引号 zfbmslj/2020-0119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
公开责任部门 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水字〔2020〕20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2-07 15:56
内容概述 关于对《石泉县中池镇堰坪池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关于对《石泉县中池镇堰坪池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局委托西安坤维水文水资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中池镇堰坪池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贵局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20年11月3日经踏看现场后,对《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依据评审专家所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就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石泉县中池镇堰坪池河大桥建设工程位于本县中池镇境内,距离中池镇政府所在地约600m,并紧挨中池敬老院下侧。桥梁起点位于池河左岸中池镇城镇社区与X224关池公路相接,终点位于池河右岸堰坪村与郭家坝通村水泥路相连。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地位和功能、未来交通量发展水平等因素,该桥梁等级为公路四级,设计速度为20km/h。拟建桥梁全长为106.12m,设计桥面宽度为10.0m=净6.5m+2×1.75m(人行道及护栏)。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结合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所处位置、规模等级、使用功能、防洪安全重要程度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本桥梁工程设计洪水采用工程区池河河道5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进行防洪影响评价与分析。因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其它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灾害威胁,故本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分析仅考虑池河洪水的危害因素。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桥梁处池河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计算分析结果。依据实际量算核准的工程区河道断面以上控制流域面积及其相关水文要素,通过计算分析和综合论证比较,桥位处池河河道断面5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为1700m3/s,推求出的相应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80.58m(桥梁设计时相对高程系统)。此结论性成果可作为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和建设实施的基本依据。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建桥后防洪安全能力的分析计算结果和对桥梁底部高程及桥墩防冲刷深度的分析论证。①该桥梁断面处池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80.58m(桥梁设计时相对高程系统),复核计算所得加风壅增高、波浪爬高、安全加高后的设计安全防洪高程为381.35m,而设计新建桥梁最低处桥梁底部高程则为383.45m,高于复核计算所需安全防洪标高2.10m,故该拟建桥梁设计高度满足工程区池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的行洪安全要求;②经计算,桥位断面处一般冲刷深为1.52m,局部冲刷深度为2.83m,一般冲刷与局部冲刷合计为4.35m。桥梁处现状河道断面情况下50年一遇洪水位为380.58m(桥梁设计时相对高程系统),计算出的该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370.54m,而所设计最低桩底高程为362.03m,桩底处在最低冲刷线以下8.51m,远远大于《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要求的基底埋深安全参数值,故冲刷对桥墩基础没有影响。但根据河道现场调查情况表明,桥位河段为砂卵石河床,局部河床基岩明显裸露,基本无覆盖层,河床趋于稳定。根据现状河床结构分析,未来桥位河段河床将会保持现状,不会有大的冲刷发生。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所做的结论。①中池镇境内跨池河的桥梁较少且相距较远,沿河两岸村民的出行及物资运输极不方便,与集镇最近的中池五坪桥建于上世纪90年代,属于轻型单车道简易公路桥梁,随着交通运输车辆的增多和运载能力的增加,该桥梁已不堪重负,目前已实行限高、限载通行,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该桥建成后不仅从根本上解决池河两岸群众的交通出行和物资运输问题,同时还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乡村经济的振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②除本桥梁建设外,近期池河中池集镇段尚无其它水利规划安排,桥梁建设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产生影响;③拟建桥梁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桥梁全长106.12m,采用多跨方式跨越池河河道。桥梁建成后最大壅水长度92m,壅水高度0.12m,建桥后河道水位虽有所壅高,但对河道行洪能力的影响有限,对现有堤防的防洪标准影响不大。桥梁墩台布设远离堤身,对现有堤防的安全稳定不会带来影响。因此,本桥梁建设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及河道管理的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④在桥位河段池河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建桥后桥墩占用过水断面面积26.4m2,阻断流量为124m3/s,仅占设计洪水流量的7.3%,且桥梁梁底以下尚有净空余量高度2.10m,则桥梁建设对工程区河道过洪安全能力无任何影响;⑤桥梁轴线与河道主流线成正交,桥墩与水流方向一致,水流总体流态、流向都不会发生改变。工程河段顺直,河道主流稳定,两岸为浆砌石河堤,控制条件较好,河道边界条件稳固,桥梁建设对河势稳定不会带来影响;⑥本桥梁共设5跨,跨径为20m,桥梁跨越左右两岸堤防。左岸堤防位于桥梁起点0号桥墩(台)与1号桥墩之间,0号桥墩(台)设置在堤防背水坡约5.5m以外的台地上,河道中的1号桥墩距堤脚约5m开外。右岸堤防位于桥梁终点5号桥墩(台)与4号桥墩之间,5号桥墩(台)设置在堤防背水坡约6m以外的台地上,河道中的4号桥墩距堤脚约7m以上。桥墩(台)布设避开了河堤堤身,因此桥梁建设对现有堤防工程的安全稳定不会带来不利影响;⑦桥址河段堤防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峰流量为928m3/s。本次按修建桥梁后的过洪断面对河道行洪能力复核结果为:在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情况下,建桥后位于河道内的4个桥墩占据河道过水宽度5.2m,过水面积减少18.8m2,阻洪流量为71.6 m3/s,桥前上游壅水高度0.10m,壅水长度77m。本次按现状河道断面计算的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79.03m(相应设计洪峰流量974 m3/s),现状左岸堤顶高程为380.50m,右岸堤顶高程为380.80m,左右两岸堤顶高程分别高于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7m、1.77m,均大于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计算的包括波浪爬高、风壅增水高度、安全加高总和1.2m的堤顶超高值。因此,说明桥梁修建后所产生的壅水对现状堤防的防洪标准基本没有影响;⑧拟建桥梁的实施对桥址附近的排洪渠、穿堤涵管、排污管道、抽水泵房、10KV输电线路、下游左岸的污水处理厂和右岸田园生态休闲旅游设施等均不会带来不利影响;⑨桥梁起点距X224关池路约70m,施工场地比较宽敞,不占用公路,不影响X224关池路的正常通行。桥梁上跨两岸河堤堤顶道路,起点侧(左岸)河堤高程380.50m,桥梁底部高程384.05m,桥下净空高度为3.4m;终点侧(右岸)河堤高程380.80m,桥梁底部高程383.60m,桥下净空高度为2.2m。建桥后河堤路可满足景区内旅游观光电瓶车及小型车辆通过,其他超高车辆可从起点X224关池路或终点通村路绕行,因此桥梁建设对防汛抢险无影响;⑩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桥梁最低梁底高程高于本次复核计算所需梁底高程2.10m,桥下安全净空高度余量较大,完全满足河道行洪安全的需要,符合设防标准要求。两端桥台设置在背水坡,桥孔布置采用20m的较大跨净,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过水断面不被减小的要求。桥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底埋深处在最低冲刷线以下8.53m位置,远远大于《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要求的基底埋深安全数值。该拟建桥梁防御洪水的标准与措施是适当的。另外,桥梁建设对附近的排洪、排污、抽水、输电线路、生态旅游、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均无影响,桥梁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不会带来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防洪综合评价,本桥梁建设对工程河段水利规划、河势稳定、现有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防汛抢险等都不会带来不利影响,桥梁防御洪水的设防标准与采取的工程措施适当,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也无其它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危害,故项目建设对工程河段防洪保安无不利影响。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施工及建后管理所提的建议。①河道中桥墩施工需运送机械设备和材料,可能在修建施工便道时会损坏局部河堤,如跨汛期施工应采取可靠的临时防护措施,以防洪水对河岸造成淘刷,桥墩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损毁的堤防护岸进行永久性恢复;②要严格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在桥梁施工全部结束后,应及时对工程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原貌,并申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河道主管部门检查验收;③桥梁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度汛机构,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以确保顺利施工和安全度汛,并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减小对防洪和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建设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④施工期间应加强对上游雨、水情信息的收集掌握,当得知上游出现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做好重要物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撤离,确保施工度汛安全;⑤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以免引起河道水质的污染和水环境的恶化;⑥在桥位河段划定保护区,设置警示标牌,禁止在保护河段范围内滥采滥挖、弃土弃渣和从事影响河道行洪及水质安全的一切非法活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况、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桥梁工程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桥梁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建设施工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标准和建议意见,开展其它各类配套导流及排雨洪工程设施建设,保障工程区雨水及山洪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工程受益群众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各类工程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路畅、人富、山清、水秀、天蓝、景美。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中池镇堰坪池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石泉县交通局关于申请对石泉县中池镇堰坪池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批复的函.jpg

石泉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