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0-0118 公开日期: 2020-12-03 11:39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级总河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11月22日至25日,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对全县13条重点河流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暗访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本次督查暗访由县级副总河长、县政府副县长徐家彦带队,抽调8名人员分两队进行了为期四天的督查。督查方式采取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督查组深入每个镇每条河流实地查看,从河流入口到出口进行全程检查,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逐一拍照登记,共计排查发现问题15个,并逐一建立台账,制发清单,督办整改,销号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部分河长对河长制工作思想不重视,责任未夯实,履职不到位,没有真正将河长制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没有专题研究过,巡查频次不足,督导检查不实,河湖日常监管有漏洞,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问题不迅速,信息上报不畅通,河长制日常工作未真正达到常态化、规范化。

(二)河湖“四乱”依然存在。从本次暗访督查情况来看,在河湖监管上虽然没有大的问题隐患,但各种“四乱”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河流存在河道坡面生活垃圾倾倒抛洒现象,汛期河道涨水形成的白色垃圾清理不及时,特别是大量的垂钓者在河边随意乱扔垃圾问题较多,对河道造成较大污染;二是存在河湖岸边倾倒弃土弃碴现象,侵占河道岸线,威胁河道安全;三是存在个别河道河滩围垦种菜现象,屡次整改,痼疾难消,对水质安全造成隐患;四是工程建设施工侵占河道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石宁高速路建设施工占用大坝河河道问题突出;五是存在河岸乱堆乱放现象。少数河流岸上附近存在一些堆砂场、堆石场、堆土场和临时建筑点、加工点等,影响到水域岸线管理。六是存在问题整改反弹现象。近两年来,中、省、市明察暗访和县、镇排查问题虽能及时整改,但少数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后出现反弹。

(三)群众护水意识不强。河长办宣传力度不够,教育引导不广泛、不深入,属地责任不实,宣传氛围不浓,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对河湖保护的参与不深,爱水护水意识不强,少数群众乱堆乱倒等不良习惯没有得到彻底改变,社会监督缺乏,全民护河治水的格局尚未全面形成。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站位。抓好河长制是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实事,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部分,也是建设“三宜”石泉的重要举措,落实好河长制,保护好水环境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使命。各镇、各部门、各级河长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以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抓好河长制工作落实。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镇要认真对照本镇的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研究整改办法,强化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各级河长对照所负责河流存在的问题,统筹涉及镇村,统一行动,抓好全河流整改。同时,要进一步认真排查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并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促进河长制工作形成常态化。

(三)加强日常巡河。县河长办要通过发预警函、提醒函、督办函等方式,督促县、镇、村三级河长认真履行河长职责,落实河长任务,认真开展巡河,确保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村护河员每天巡河一次,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河湖水清、岸净、河畅、景美。

(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河长制“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市场、进家庭”八进活动,积极倡导志愿者护河行动、河湖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全民护河治水中来。

附件:石泉县河湖“四乱”问题责任清单.xls

2020年12月3日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